服務熱線
0519-81009985
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集團地塊維護管理配套零星工程勞務分包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常州承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區太湖中路18號5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8月8日13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
項目編號:承宇競磋-20240723-1
項目名稱:集團地塊維護管理配套零星工程勞務分包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00萬元
采購需求:
(1)投標報價及攔標價:按以下三類工程的下浮率后再統一讓利
①地塊及場地平整、臨時雨污水管道敷設、臨時道路、市政維修等配套市政工程的勞務分包按審定后的造價讓利30%;②圍墻砌筑、零星砌筑及粉刷、房建維修等配套房建工程的勞務分包按審定后的造價讓利25%;③除以上市政、房建以外的零星工程勞務分包或單獨定價的項目(如垃圾外運、修補圍墻等,具體見附表零星工程控制價)按審定后的造價讓利10%;
審計單位有集團公司委派,審定工程稅率為9%,按審定未讓利前造價計算。
本次投標按讓利幅度進行報價,即在以上已經下浮的結算價基礎上再報一個統一下浮率(如投標下浮率為5%,即為市政維修等配套市政工程的勞務分包的結算下浮率為35%,房建維修等配套房建工程的勞務分包的結算下浮率為30%,除以上市政、房建以外的零星工程勞務分包或單獨定價的項目結算下浮率為15%)
(2)質量等級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滿足采購人要求。
(3)本項目為集團地塊維護管理配套零星工程勞務分包服務,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供應商必須根據采購人的進度計劃及時組織施工,不得延誤。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具有相關服務、施工能力的企業法人;
2、企業資質要求:具有有效期內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許可證(注:企業資質證書上的資質等級中具有施工勞務不分等級);
3、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工程序列中級及以上職稱或高級工及以上資格。
4、參加招標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6、無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禁止參與招投標活動的行為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4年7月26日至 2024年8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2.地點:常州承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區太湖中路18號5樓)
3.方式:報名成功后,發送招標文件電子郵件。
4.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伍佰元整(現金)
截止時間:2024年8月8日13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常州市新北區太湖中路18號5樓
時間:2024年8月8日13點 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常州市新北區太湖中路18號5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1、報名需提供資料
(1)報名申請表(原件,格式見附件);
(2)營業執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副本(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3)項目負責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級及以上職稱或高級工及以上資格的相關證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5)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資料齊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機構發放招標文件,報名成功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供應商最終資格的確認以開標后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2、磋商保證金:無需繳納。
3、 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應商遞交的投標文件概不退還。一經報名,供應商不得更改為其他供應商名稱。
名 稱:常州市武進城建園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進區湖塘鎮武宜中路108號天豪商務大廈3幢12F
聯系方式:耿女士 0519-86319061
名 稱:常州承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區太湖中路18號5樓
聯系方式: 0519-81009985
郵 箱:765803931@qq.com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龔工
聯系方式: 0519-81009985
附件:
投標報名申請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供應商全稱(公章): |
現委托 (被授權人的姓名)參與常州承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此項目的投標報名工作。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答疑補充等相關文件都須供應商在相關網站上下載,本單位會及時關注相關網站,以防遺漏,并承諾不以此為理由提出質疑。 法定代表人(經營者)簽字或蓋章: |
被授權人姓名: 聯系電話: |
第二代身份證號碼: |
接收招標文件指定電子郵箱: |
注:本表以上內容填寫均需打印,以下內容需由被授權人本人在代理機構報名時現場填寫。 |
報名時間: |
被授權人簽字: |
*注:供應商應完整填寫表格,并對內容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