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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新北區主要河道監測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常州承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區太湖中路18號5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2年7月8日14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
項目編號: 承宇采競磋20220616
項目名稱:新北區主要河道監測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約21萬元
采購需求:
1、項目規模:本項目最高限價為21萬元。
2、服務內容:(1)對新北區24條河道60個站點開展水質監測,監測頻次為每月一次,監測項目為透明度、氨氮、總磷、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五指標,并編制水質監測報告。(2)對新北區長江、蘇南運河、新孟河、澡港河、德勝河、北塘河、扁擔河、浦河、剩銀河等9條河道進行水量監測。
3、服務期限:壹年。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投標;
(2)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應用記錄)。
(3)提供有效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和證書附表。
(4)提供有效的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2年6月23日至 2022年6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2.地點:常州承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區太湖中路18號5樓)
3.方式:報名成功后,發送招標文件電子郵件。
4.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伍佰元整
截止時間:2022年7月8日14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常州市新北區太湖中路18號508室
時間:2022年7月8日14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常州市新北區太湖中路18號508室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1、報名需提供資料
(1)報名申請表(原件,格式見附件1);
(2)信用承諾書(原件,格式見附件3);
(3)營業執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副本(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有效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和證書附表(復印件,加蓋公章);
(5)有效的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資料齊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機構發放招標文件,報名成功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投標人最終資格的確認以開標后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2、磋商保證金:無需繳納。
3、特別提醒
疫情期間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當事人應嚴格按照疫情期間管理要求,服從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健康信息登記等各項疫情防控規定。進場后請保持安全距離,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覺服從安保及引導人員的指揮和管理。對于參與開評標活動的投標供應商(僅限1人參加開標),應事先自行如實填寫《疫情期間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開評標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格式詳見附件2)表相關內容并加蓋單位公章。在進入常州承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時,請憑《疫情期間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開評標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和本人身份證原件、蘇康碼(或我的常州APP健康碼)方能到指定開評標場所。
4、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須攜帶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企業法定代表人辦理招投標事宜可不提供授權委托書)及第二代身份證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開標現場并簽到,并在招標人按開標程序進行點名時,向招標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授權委托書、本人第二代身份證,以證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標文件將作無效投標予以否決。
5、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概不退還。一經報名,投標人不得更改為其他投標人名稱。
名 稱: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北區)農業農村局
地 址: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衡山路8號
聯系方式:0519-85512987韓先生
附件1:
投標報名申請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供應商全稱(公章): |
現委托 (被授權人的姓名)參與常州承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此項目的投標報名工作。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答疑補充等相關文件都須供應商在相關網站上下載,本單位會及時關注相關網站,以防遺漏,并承諾不以此為理由提出質疑。 法人代表人(簽字并蓋章): |
擬投項目負責人姓名: |
被授權人姓名: 聯系電話: |
第二代身份證號碼: |
接收招標文件指定電子郵箱: |
注:本表以上內容填寫均需打印,以下內容需由被授權人本人在代理機構報名時現場填寫。 |
報名時間: |
被授權人簽字: |
*注:投標人應完整填寫表格,并對內容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部責任。
附件2:
疫情期間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開評標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
單位名稱 | ||||||
單位地址 | ||||||
個人住址 | ||||||
單位電話 | 個人手機 | |||||
人員身份 | □采購人代表 □投標人代表 □評標專家 | |||||
參加: □ 開標 □ 評標 | ||||||
項目名稱 | ||||||
個人健康情況 | ||||||
有無發熱、乏力、干咳、氣促情況 □有 □無 | ||||||
近14天內是否來自(或途徑)疫情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 □否 □是 ,到達時間為: | ||||||
近14天內是否離開過常州? □否 □是 | ||||||
離開常州往 | 返常日期 | |||||
途徑(換乘) | 途徑日期 | |||||
近14天內是否有與來自疫情重點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的人員接觸情況? □否 □是 ,接觸時間為: | ||||||
本人承諾以上信息真實準確。如有不實,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責任。
申報人(簽名):
單位(公章) 日期: |
存在瞞報或審查不嚴的企業,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在誠信體系中予以記錄,并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附件3:
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書
為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購市場秩序,樹立誠實守信的供應商形象,本單位在參與政府采購過程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全面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全面做到履約守信,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
二、本單位已經閱讀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管理暫行辦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發生失信行為將記錄并公開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購網。
三、本單位提供給注冊登記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司法部門、行業組織以及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提交的所有資料均合法、真實、有效,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份,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嚴格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主動接受行業監管,自愿接受依法開展的日常檢查;違法失信經營后將自愿接受約束和懲戒,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五、承諾本單位自覺接受行政管理部門、行業組織、社會公眾、新聞輿論的監督。
六、承諾本單位自我約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標侵權、虛假宣傳、違約毀約、惡意逃債、偷稅漏稅、價格欺詐、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維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七、承諾本單位在信用中國(江蘇)網站中無違法違規、較重或嚴重失信記錄。
八、承諾本單位提出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堅持依法依規、誠實信用原則。
九、根據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諾。
十、承諾本單位承諾本單位若違背承諾約定,經查實,愿意接受行業主管部門和信用管理部門相應的規定處罰,承擔違約責任,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一、承諾本單位同意將以上承諾事項上網公示,違背承諾約定行為將作為失信信息,記錄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并予以公開。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