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函價〔2023〕391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對建設工程人工工資單價實行動態管理的通知》(蘇建價〔2012〕633號)要求,我廳組織各市測算了建設工程人工工資指導價,現予以發布,自2023年9月1日起執行。
附件:江蘇省建設工程人工工資指導價(2023年9月1日) .pdf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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